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非都市計畫技師說】公有土地分類

公有土地分很多種,它和私人產權一樣,
公有土地如土地法裡面說的,大致上可以分成國有、市有、鄉鎮有,
國有土地-顧名思義就是國家為所有權人的土地,管理單位是國有財產局。
市有土地-當然就是市政府為所有權人的土地。
所以,當我們看到政府標售公有土地的時候,
先搞清楚,誰在標售,誰是土地的所有權人。
因為冤有頭債有主,並不是土地位於台北市,所有權就是台北市政府。
千萬不要錯得離譜,明明是國家在賣土地,卻在市政府裡面大罵特罵。
台北市裡面的土地,也有國有,也有市有,區公所也會有,還有更多是其他公務部門擁有的。
台灣銀行? 台灣人壽?軍方?等等這些都可能是土地所有權人,
下次要說政府的賣土地的不是時,記得要找對人來罵,不要再罵錯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