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 星期四

【新聞轉貼】土地開發爭議不斷 內政部修四法強化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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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2 22:41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政府上台後,土地開發爭議不斷,為強化居住權保障,內政部日前公布聽證審議制度,今晚發出新聞稿指出,針對「土地徵收條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進行修訂;此外,也放寬安置對象,只要在原地有居住事實者即進行安置。

內政部現擬強化程序正義減緩推動公共建設的爭議,將要求需地機關於興辦事業初期進行評估時,就要舉行說明為或工聽會;若事涉重大爭議或都市計畫擬定、檢討變更時,需地機關必須先行舉行聽證。

徵收方面,規劃提高區段徵收辦理門檻,降低區段徵收情形;此外,現行僅對經濟弱勢的建築改良物所有權人因徵收,導致無屋可居住者,進一步放寬到有居住事實的原住戶。

市地重劃方面,為給予土地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的機會,重劃計畫書核定前,新增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至於安置對象也放寬,對於建築物重劃後若位於公共設施用地,及持有土地面積較小的所有權人,或無土地的租賃戶、占用戶,於重劃後可能被迫遷移,研擬居住權保障措施。

都市更新方面,積極研修「都市更新條例」,朝提高事業概要同意比例及檢討核准機制,以強化程序正義,並檢討拆遷爭議處理機制,以加強民眾權益保障。

此外,現行有爭議土地個案,內政部也強調,在聽証制度及資訊平台上路前,不會對任何有疑慮的個案有任何執行程序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