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覺得政府採購法是一個綁手綁腳的怪法,
我覺得最有利標大概「就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一句話可以表達
我覺得最有利標大概「就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一句話可以表達
因為最有利標就是要找到一個對機關最有利的廠商,
但在議價的時候,
又要訂一個底價,
又不願意花預算金額,這到底是什麼鬼啊!!!
既然不想多花錢,
又要訂一個底價,
又不願意花預算金額,這到底是什麼鬼啊!!!
既然不想多花錢,
那就不要訂一個這麼高的預算金額才是啊,
而在議價的時候,
又用一個這麼低的底價綁架廠商,這樣真的好嗎?
廠商真的會認真做嗎?
我很懷疑欸…
然後,寫著願以底價承攬的廠商,
當場就會大吐血吧,
議價人員回到公司應該立刻被公司長官痛罵一頓吧...
另外,最低標也是一個很詭異的事情,
廠商可能會以超超超低價得標,
所以,問題又回到上面,
廠商願意以超超超低價承攬,
他真的有辦法做到採購者想要的標準嗎?
又用一個這麼低的底價綁架廠商,這樣真的好嗎?
廠商真的會認真做嗎?
我很懷疑欸…
然後,寫著願以底價承攬的廠商,
當場就會大吐血吧,
議價人員回到公司應該立刻被公司長官痛罵一頓吧...
另外,最低標也是一個很詭異的事情,
廠商可能會以超超超低價得標,
所以,問題又回到上面,
廠商願意以超超超低價承攬,
他真的有辦法做到採購者想要的標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