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新聞轉貼】復徵空地稅 財長:地方決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6/78/2fo16.html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空地稅要不要復徵?財政部長李述德昨表示,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對於閒置未開發建築用地,可加徵二至五倍地價稅,但要先解除七十四年停徵空地稅的解釋,目前朝解禁的方向研議,是否執行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大概只有台北市新北市幾個特殊地區,比較可能開徵空地稅。 對於財政部研議廢除停徵空地稅的解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表示,「財政部對有錢人不敢課稅,開徵空地稅又要看地方政府」,國內所得差距擴大,房地產交易是很大原因,釜底抽薪的做法,應針對三千萬元以上高價房地產按實價課稅。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則質疑,財政部上週才說沒有要開徵空地稅,現在又改口,希望以後不要朝令夕改,或是放消息後又被行政院喊卡。他追問:「有多少地方政府會開徵空地稅?是不是台北市跟新北市比較有可能?」
李述德表示,國內房價上漲只在特定區域,全面開徵空地稅將會傷及無辜;根據了解,大概只有台北市及新北市幾個地區,比較可能開徵空地稅。
另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通過決議,要求財政部於半年內修改相關法令,針對財團養地的停車場或提供政府使用的土地,免除特別稅率及免稅優惠,並將北市私有地做為停車場的資料,於二個月內送財委會。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指出,很多財團藉由停車場養地,某企業原本每年要繳地價稅七千多萬元,因土地做為臨時停車場使用,只要繳稅一千多萬元,政府兩年就損失稅收上億元;另一企業則將閒置未利用土地,借給政府機關使用,每年減免地價稅七百多萬元,政府三年就損失稅收二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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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問的是...如果土地借給政府機關使用,政府可以多做很多事情,也讓民眾方便很多,因而減免地價稅也是合理的,怎麼能夠說是損失呢??

空地徵稅,應該以各地方市場環境為主要評估,當台北市推出台北好好看,將空地變綠地,變成綠地的效益,雖然經濟效益低,但其環境貢獻度提昇,對於市民來說也是一項利多。而且,房地市場也有景氣循環,時好時壞,同時當建材、鋼材成本提昇時,對建商來說也是養地造成的成本提昇,這樣又要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