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

做媒人還包生孩子...

都市更新是一件滿麻煩的事情!
它原本很簡單,就是把一些舊的東西整理成現代這個時空背景可以使用的樣子。
現在,因為各式各樣都市更新法規所以事情就複雜了...


現在的地主每一個都把都市更新研究的非常徹底,
所以每一樣能從都更法規裡面拿得到的好處,都想要拿盡。
最好呢...是建設公司免費做媒人還順便生個孩子!
然後做現成的阿公(阿嬤)就心滿意足了。
也不能說這種心態錯誤,只是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句話: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事情是這樣的...
前提是如果你家真的舊到一個不行,但又沒有文化上的價值,
那建設公司也給你優厚的條件,我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不改建。
(根據經驗...地主大概拿回基準容積就差不多了,以後再來寫寫怎麼計算容積和獎勵容積)
因為反過來想,你家放著你自己也沒有辦法改建,
若因此你守著一坪以後可以賣上百萬的舊房子。
吃虧的只有你而已...
因為你家只會越來越老舊,政府課徵的土地稅只會越來越高,
那麼  住舊房子的人是誰?繳稅的人是誰?修漏水漏電的人是誰?
地主可能會問...那堅持到最後不簽的釘子戶不就能拿最多好處嗎?
我也不曉得...想想...
鄰居會甘心讓釘子戶拿最多嗎?拖越久應該也只是增加其他 人對你的怨念吧!
如果能承受這樣的怨念壓力,那我只能說你很強...


那建設公司能從都更賺什麼?
在我看來,現在的都更就只是舊屋重建阿!
賺的當然是工程費用和一些服務費用,
也因此如果你要建設公司提供的服務越多,
那都列入都更的共同負擔裡面(又是個值得研究的好問題,共同負擔是什麼?)
也就是地主與建設公司的分配比大概計算式如下:
(總價值 - 共同負擔)  /  共同負擔
            ↑
括號內就是地主可分配到的價值


假設重建之後能創造的總價值不變,
當地主要好建材又要好的分配比例  
如果你有上過數學,就會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是不可能的


所以...
下次你們家要是有建設公司要跟你談都更改建,
就認真考慮這家建設公司能否替你創造出最高的總價值就好。
不用想著要建設公司幫忙做媒又包生孩子,
因為...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政府連共同負擔要列什麼項目都想好了。
多寫少寫財政局都會計較個半天,導致都市更新又麻煩又耗時...
占盡好處最後就只是讓都更的美夢落空或案子在政府部門多躺個十年半載而已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