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新聞轉貼】管委疏失竟出租穿堂擺攤


【投訴組╱台北報導】
北市興隆國宅管委會於台北燈會期間,未經全體住戶同意,私自將1樓公設穿堂出租給美食街攤商擺攤,造成衛生髒亂、環境吵雜,住戶痛批管委會,為錢犧牲居民生活品質!對此,管委會表示歉意,下次會先取得住戶同意再出租。北市府商業處則表示,只核准人行道搭棚設攤,騎樓和國宅內擴大擺攤已違法。

「時間趕未徵詢」
「又臭又油受不了!」一名興隆國宅住戶投訴,台北燈會自2月2日起舉行10天,國宅1樓走廊竟成攤販集散地,除須忍受煙熏油膩,攤販還把瓦斯桶也擺在騎樓,出入不便。
燈會期間記者直擊,發現興隆國宅1樓公共區域,被攤販擺放10幾張桌椅,騎樓內也有攤販進駐,現場宛如黃昏市場,由於緊鄰戶外合法美食街,疑以合法掩飾非法。
對此,興隆國宅管委會張姓委員表示抱歉,因時間急迫故未召開會議徵詢全體住戶意見,也因管委會缺經費才這樣做,往後若有活動一定先告知住戶,也望住戶能諒解。
北市府商業處商業輔導科股長施合隆則表示,當初只核准公有地上的美食街攤位設攤,基隆路一段的興隆國宅騎樓和公設走廊非核准範圍,管委會私下出租行為,未來會嚴格禁止。

來年將加強取締
轄區信義分局交通組也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經許可在道路擺攤,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款,來年若有相同活動,將加強取締。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45904/IssueID/201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