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 - 誰為古蹟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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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古蹟發聲?
◎ 洪致文
因為夢想家爭議,民間的文化界人士聚集起來邀請了三黨總統候選人對文化政策發表看法並接受提問。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堂堂十二大項的預先提問,竟沒有一題是審慎與認真關注古蹟議題的,既使現場提問,也只有樂生保存這個事件沾上一點邊。雖然文化界人士多以關懷土地、關懷弱勢者自居,但滿場的藝術展演、文創,卻將古蹟保存這麼重要的文化議題完全邊緣化,看在那些臺灣各個角落,為著自身土地上那一磚一瓦用生命奮鬥爭取保存的朋友眼裡,實在是感到非常之難過。
沒錯,文化的議題太廣,各方都有各自關注的焦點,但藝術文化、文創與文化資產保存卻是最具體與主要的三大課題。然而這幾年臺灣的文化資產保存發展,已經走向一個本末倒置的境地。很多有代表性的產業建築在被保存下後,都是完全脫去歷史脈絡,不管曾是什麼倉庫、工廠,反正只要修好,不是ROT出去招商經營賣咖啡,就是當成藝術展演空間,真正該保存的產業遺產完全被抹除。
以文建會推動多年的「鐵道藝術網絡」為例,歷經兩黨執政,一樣不肯改為「鐵道藝術與文化網絡」,於是這些鐵道空間被「去歷史脈絡化」,只留下空間給藝術家去揮灑,成為只有藝術沒有鐵道的失根文化空間。台鐵臺北機廠的保存,是文化界共識,但這樣的工業遺址怎麼會是拿去做美術館去擺裝置藝術?每次看到文建會這些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成果,都是為了藝術而藝術,不肯把空間與經費用在好好保存這些空間的產業文化遺產上。只要有倉庫或工廠在保存後,就只會給藝術家去進駐、去策展,整個工業遺址的脈絡與保存意義完全抹煞。
古蹟的保存不只需要文化的關懷,往往需要龐大的經費。馬英九總統當年在競選時曾提出一個很好的作法,即是在重大工程建設時規定必須提撥一定比例作為文化資產保存的預算,而這筆經費在該工程中若沒使用,亦可留用至其他的工程中。目前我們的重大工程都保有一定比例預算在做公共藝術,卻完全沒有文化資產的百分比。如果能有這樣的強制經費提列,將可有效保障工程進行時若遇到古蹟保存爭議,才會有經費加以保存或變更設計。馬總統提了一個非常好的概念,但是三年多來完全執政也完全跳票。加上近年瘋狂推動的文創,只有商業創意而無文化根源,分食了文化資產古蹟整修與保存的經費,造成全臺灣許多珍貴古蹟只能在歲月的侵蝕下傾頹。
臺灣的文化資產保存,已經到了不快搶救就要萬劫不復的境地。各地文化局與中央的文建會,往往以行政的高明「政治藝術」,在精確的委員人數安排下,讓許多文化資產的提報都在經過公聽會、專家審議的完整合法過程中,技術性地「不予提報為古蹟或歷史建築」。民進黨連在自己黨部下面、臺北最後一座日本時代興建的火車站「華山驛」,都能坐視臺北市府文化局將之審為沒有提列古蹟的荒謬,更不用提臺灣各地多少這個要拆、那個要毀的珍貴歷史建築,只能讓地方保存人士在怪手下撿拾殘留磚瓦留下歷史記憶。
古蹟保存的議題,決不只有樂生一個案例而已,而是應該從整個文資法、文資指定、保存制度、經費預算等多方面來談。但是令人感到可悲的是,嗚咽的文化資產古蹟,誰來為你發聲?(作者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副教授)
作者說:
很多有代表性的產業建築在被保存下後,都是完全脫去歷史脈絡,不管曾是什麼倉庫、工廠,反正只要修好,不是ROT出去招商經營賣咖啡,就是當成藝術展演空間,真正該保存的產業遺產完全被抹除。
我說:
可是我覺得,如果古蹟被整修好,為了歷史的脈絡保存,把倉庫還是當倉庫使用,使一件非常不合理的事情。
本來古蹟就是應該活用,若作為產業遺跡保存著,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因為產業本來就會有興衰,衰敗之後,保留原本的古蹟,作為其他使用,讓其他產業有機會進入,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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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古蹟發聲?
◎ 洪致文
因為夢想家爭議,民間的文化界人士聚集起來邀請了三黨總統候選人對文化政策發表看法並接受提問。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堂堂十二大項的預先提問,竟沒有一題是審慎與認真關注古蹟議題的,既使現場提問,也只有樂生保存這個事件沾上一點邊。雖然文化界人士多以關懷土地、關懷弱勢者自居,但滿場的藝術展演、文創,卻將古蹟保存這麼重要的文化議題完全邊緣化,看在那些臺灣各個角落,為著自身土地上那一磚一瓦用生命奮鬥爭取保存的朋友眼裡,實在是感到非常之難過。
沒錯,文化的議題太廣,各方都有各自關注的焦點,但藝術文化、文創與文化資產保存卻是最具體與主要的三大課題。然而這幾年臺灣的文化資產保存發展,已經走向一個本末倒置的境地。很多有代表性的產業建築在被保存下後,都是完全脫去歷史脈絡,不管曾是什麼倉庫、工廠,反正只要修好,不是ROT出去招商經營賣咖啡,就是當成藝術展演空間,真正該保存的產業遺產完全被抹除。
以文建會推動多年的「鐵道藝術網絡」為例,歷經兩黨執政,一樣不肯改為「鐵道藝術與文化網絡」,於是這些鐵道空間被「去歷史脈絡化」,只留下空間給藝術家去揮灑,成為只有藝術沒有鐵道的失根文化空間。台鐵臺北機廠的保存,是文化界共識,但這樣的工業遺址怎麼會是拿去做美術館去擺裝置藝術?每次看到文建會這些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成果,都是為了藝術而藝術,不肯把空間與經費用在好好保存這些空間的產業文化遺產上。只要有倉庫或工廠在保存後,就只會給藝術家去進駐、去策展,整個工業遺址的脈絡與保存意義完全抹煞。
古蹟的保存不只需要文化的關懷,往往需要龐大的經費。馬英九總統當年在競選時曾提出一個很好的作法,即是在重大工程建設時規定必須提撥一定比例作為文化資產保存的預算,而這筆經費在該工程中若沒使用,亦可留用至其他的工程中。目前我們的重大工程都保有一定比例預算在做公共藝術,卻完全沒有文化資產的百分比。如果能有這樣的強制經費提列,將可有效保障工程進行時若遇到古蹟保存爭議,才會有經費加以保存或變更設計。馬總統提了一個非常好的概念,但是三年多來完全執政也完全跳票。加上近年瘋狂推動的文創,只有商業創意而無文化根源,分食了文化資產古蹟整修與保存的經費,造成全臺灣許多珍貴古蹟只能在歲月的侵蝕下傾頹。
臺灣的文化資產保存,已經到了不快搶救就要萬劫不復的境地。各地文化局與中央的文建會,往往以行政的高明「政治藝術」,在精確的委員人數安排下,讓許多文化資產的提報都在經過公聽會、專家審議的完整合法過程中,技術性地「不予提報為古蹟或歷史建築」。民進黨連在自己黨部下面、臺北最後一座日本時代興建的火車站「華山驛」,都能坐視臺北市府文化局將之審為沒有提列古蹟的荒謬,更不用提臺灣各地多少這個要拆、那個要毀的珍貴歷史建築,只能讓地方保存人士在怪手下撿拾殘留磚瓦留下歷史記憶。
古蹟保存的議題,決不只有樂生一個案例而已,而是應該從整個文資法、文資指定、保存制度、經費預算等多方面來談。但是令人感到可悲的是,嗚咽的文化資產古蹟,誰來為你發聲?(作者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副教授)
作者說:
很多有代表性的產業建築在被保存下後,都是完全脫去歷史脈絡,不管曾是什麼倉庫、工廠,反正只要修好,不是ROT出去招商經營賣咖啡,就是當成藝術展演空間,真正該保存的產業遺產完全被抹除。
我說:
可是我覺得,如果古蹟被整修好,為了歷史的脈絡保存,把倉庫還是當倉庫使用,使一件非常不合理的事情。
本來古蹟就是應該活用,若作為產業遺跡保存著,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因為產業本來就會有興衰,衰敗之後,保留原本的古蹟,作為其他使用,讓其他產業有機會進入,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