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

【新聞蒐集】北市容積銀行制度 即日起上路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8778544.shtml

台北市議會上月通過「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由北市府取代掮客,自己作莊賣增額容積,並將所得代金用於公共建設,今天起正式上路,另外還訂了三年落日條款,換句話說,從107年7月2日起,現行建商捐公共設施保留地換容積,將正式走入歷史。

北市府估算,北市都市更新、整體開發地區等具有容積增額需求的潛力區,還有五九二公頃,換算以後總價值逾兆元,賣出後可用來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營住宅用地等。

發展局表示,有關增額容積區位,為捷運站半徑八百公尺以內範圍,且要面臨八公尺以上已開闢道路,較現行制度捷運站半徑五百公尺更為寬鬆,粗估北市可建築用地的八成一都可納入。郝龍斌說,以信義計畫區、大彎北段等整體開發地區、都市更新地區優先考量。

至於取得容積所需的代金價格,發展局表示,會委託三家以上專業業者估價,再扣除建築成本、建商合理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