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非都市計畫技師說】再探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繼續上個禮拜的話題:初探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從我很直覺又很不準確的腦袋來看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我自己是覺得這套審議原則很寬鬆,有跟沒有一樣...
因為我從裡面其實讀不出來它對於高雄市整體的景觀構想、都市設計架構、文法是如何的思考與看法,
或許一套審議原則,是不需要有這些想法與看法的,但是在審議原則之前,
應該有一套讓大家可以參照的願景藍圖,再來思考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對我來說,高雄市可以是海洋之都、山海河之都、工業區再生之都,
是一個多核心發展的城市,
分成不同的區塊來檢視高雄,就可以知道高雄市每一個地方都可以有自己的自明性,
而這樣的自明性,就應該透過都市設計準則來落實、加強,
並非以一種退縮幾米、種植多少面積綠覆率等等的事項來規定,
因為只是這樣,就感覺少了點什麼...

但其實從各地區的細部計畫可以看得出每一個地區的發展定位,
知道每一個地區所擁有的自明性,
以凹仔底細部計畫通盤檢討為例,定位滿清楚的。

從上圖可以知道,細部計畫企圖把民族路、博愛路、中華路、翠華路打造為都市綠軸,而東西向則透過曾子路、明誠路、大順路等林蔭大道來串連,再加上愛河,所以,整個臨港線周邊會變得很漂亮,有水有林蔭大道,很不錯吧。

幾個重要開放空間(內惟埤文化園區、高雄巨蛋、原生植物園等等),都可以透過高鐵、台鐵、捷運紅線等等的大眾運輸系統做串連,因此不必擔心可及性的問題。

所以,你知道為什麼都市設計審議原則看起來這麼沒有都市設計的fu了嗎?
而高雄自己尚未有一套景觀綱要或是全市性都市設計、城市保育計畫,
又因為很多地方的都市設計,其實是彙整在細部計畫裡面,
才導致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看起來這麼的空洞與無聊了。

但都市設計不只是這樣,我自己認為,都市設計也應該包括一點都市外部空間營造的內容,舉例:採光、通風、綠色基盤設施與低碳,如何維持永續都市規劃,不只是交通部門、林蔭大道而已,陽光、空氣、雨水都在都市設計之中,而都市設計的大方向確認之後,也才不至於讓單棟的綠建築無法形成綠色社區。

所以,我們應該用甚麼樣的方式去規範才能引導綠色社區的形成?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