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EAR與相關都更容積獎勵的競合

生態容積率(EAR)
先簡介一下都市更新獎勵,在都市更新裡面總共有△ F1~△ F6

總和是120%~200%,但通常一般的都更案大概只能拿到30%
為什麼呢?慢慢看就知道了,這30%主要來源是:
1.△ F3時程獎勵  5~7%
2.△ F5-3退縮人行步道、騎樓 10~15%對價型,採公式計算,無上限
3.△ F5-1 設計獎勵 10%  ←用盧的,幾乎都會給個6~8%,誘因型,有上限10%
以上只是經驗值,或許有些不正確,若要求證應可透過都更處這幾年來通過的更新事業計畫來計算,平均都市更新獎勵值以及獎勵值的來源。


所以生態容積率(EAR)會和其他項目競合的有
△ F1 原容積高於法定容積  ←天生條件限定,沒有盧的空間,無上限
△ F2 更新後多數所有權人分配樓地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準←天生條件限定,沒有盧的空間,無上限
△ F4 開闢公益設施←市場因素,住戶大部分不願意,誘因型,有上限15%
△ F5-2 開放空間←市場因素,住戶大部分不願意,對價型,採公式計算,無上限
△ F5-4 基地規模(完整街廓) ←天生條件限定,沒有盧的空間,誘因型,有上限15%
△ F5-5 基地規模(3000平方公尺以上) ←天生條件限定,沒有盧的空間,誘因型,有上限15%
△ F5-6 綠建築 ←技術障礙,需多找綠建築專家評估,誘因型,有上限10%
△ F6 安置違章建築獎勵←天生條件限定,沒有盧的空間,誘因型,有上限20%

從上面解說可以明白,有許多獎勵是基地天生條件,天生麗質或天生破爛才有辦法獲得的獎勵,所以如果建商認真一點,就看是要突破市場上的因素(F4、F5-2)還是技術上的障礙(F5-6)了。

也就是說,實務上建商不花太多力氣大約可得到30%的獎勵,花些力氣可以得到40%的獎勵,到達上限前還有10%的空間,但需要花大一點的力氣,所以現在的問題是建商想把大一點的力氣放在那裡。

我認為EAR是最好的選擇...加裝太陽能板、太陽能玻璃和風力發電機等等負碳設備,調整建築設計至減碳配置,應較為划算。(單純的覺得,跟建築師一人溝通比跟住戶溝通要簡單,若有誤會請指教)

而其他別的獎勵是都更處無法控制的(海砂、輻射、停車獎勵、容積移轉),同時,還有免計容積造成的容積放大效果,我想這應該可以再寫另外一篇論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