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對李董事長在「遠見領袖峰會」的談話內容似乎很有興趣,因此,小編花了一點時間整理這篇演講,希望對大家有收獲,也歡迎各位朋友轉載:
遠見華人企業領袖高峰論壇李紀珠董事長座談概要
一、 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值遲滯
2007年台灣文創產值為6174億元,佔全部GDP的4.8%,而即使近年政府投入了大量資源支持文創產業發展,惟產值仍不見太多起色,2012年,台灣文創產值僅提高至6654.8億元,佔台灣GDP的4.9%。
二、 文創產業定義過於廣泛,不易聚焦
事實上,目前文化創意產值的GDP佔比達4.9%,幾乎已可媲美金融產業;2012年台灣整體金融產業佔GDP的比例,亦僅6.51%。惟如此高的佔比,與社會直覺文創仍在起步階段有極大落差,是否因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範圍過於廣泛?不得而知。若如此,亦將使得政府各項資源投入時,不易聚焦看見成效。
三、 借鏡他國,訂定政府扶植文創產業之政策
資助文創產業之金融來源主要有二,一是政府,二是民間資金。惟政府資源有限,因此,仰賴民間資金的導入,仍相當關鍵。
在政府角色方面,借鏡其他國家經驗,我們可將其他國家政府扶植文創產業的模式歸納為:(一) 市場導向型:此以美國為代表;(二) 政府陪同出資型:以英國為代表;(三) 政府指導型:政府主導並訂定重點扶持的項目,並投入大量資源輔助,此模式以南韓及日本為代表。
就上述三種類型中,台灣政府應採用何種模式?值得深入思考。
四、 金融產業貸放文創產業現況
如同其他產業一樣,個別產業的發展除政府政策及資源投入外,金融業扮演的角色亦相當關鍵。尤其近年政府財政困難,資源有限,因此,金融機構的支持,成為文創產業可否蓬勃發展的重要關鍵。
目前台灣金融機構的總存款約30兆元,但總放款僅23兆,換言之,還有好幾兆的資金可以運用,而此尚未包含壽險業的資金。惟在資金充沛及政府大力支持的情況下,整體金融機構對文創產業的放款僅1729億元,其中大部份還是貸放給固網業者,換言之,扣除固網業者,其他文創業者拿到的資金相當少。
五、 資金不進文創的原因
1. 文創授信人才稀少且難培養:文創產業相對其他產業的風險不確定性高,但銀行在做授信時,首要考量的即是其風險報酬率,然在銀行及文創體系中,能夠判定文創商品能否成功的人才相當稀少。此外,該人才相對其他製造業或高科技產業的授信人才,更難培養。
2. 文創商品多屬無形資產,資產難以鑑價:若銀行對貸放對象的風險難以掌握時,一般會要求其提供抵押品,如廠房、土地等。惟文創產業的資產多屬無形資產,鑑價相當困難,亦難做為銀行降低授信風險的第二層保障。
3. 發生倒帳時,缺乏交易機制讓銀行回收資金:文創商品多屬無形資產(甚至在多數時候,「人」才是其最重要的資產),因此,用於授信保障的文創商品,缺乏交易市場,故當授信對象發生倒帳時,銀行很難透過「交易機制」處理這些資產,以回收資金,而此亦降低了銀行的借貸意願。
4. 文創信保機制仍不完善:一般而言,借助信用保證機制,亦能有效降低銀行的授信風險。惟台灣雖設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但未若南韓還有提供鑑價機制及保證完工機制,因此,即便有保障,但發生失敗時,銀行仍須承擔部分風險。
5. 現行授信機制缺乏「誘發性融資」:所謂「誘發性融資」為提供銀行得以在授信對象成功時,分享其部分報酬之機制。惟在現行銀行體制中,銀行僅能得到固定利率之報酬,而無此「誘發性融資」之機制,因此,在銀行承擔風險與報酬不對等情況下,一般銀行不會參與。
6. 其他籌募資金管道之資源有限:雖然在金融體系內,除銀行外,還有其他資金籌募的管道,如創投、創櫃版、或上市,甚至是類似kickstarter 之初始資金的募籌,惟其資金用途模式,與銀行相較仍有不同。尤其台灣目前金融體系仍以銀行為要籌募資金管道,因此,如何將銀行資金導入文創體系,仍是重要關鍵。但可喜的是,目前已有類似kickstarter之機制,已在台灣出現。
遠見華人企業領袖高峰論壇李紀珠董事長座談概要
一、 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值遲滯
2007年台灣文創產值為6174億元,佔全部GDP的4.8%,而即使近年政府投入了大量資源支持文創產業發展,惟產值仍不見太多起色,2012年,台灣文創產值僅提高至6654.8億元,佔台灣GDP的4.9%。
二、 文創產業定義過於廣泛,不易聚焦
事實上,目前文化創意產值的GDP佔比達4.9%,幾乎已可媲美金融產業;2012年台灣整體金融產業佔GDP的比例,亦僅6.51%。惟如此高的佔比,與社會直覺文創仍在起步階段有極大落差,是否因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範圍過於廣泛?不得而知。若如此,亦將使得政府各項資源投入時,不易聚焦看見成效。
三、 借鏡他國,訂定政府扶植文創產業之政策
資助文創產業之金融來源主要有二,一是政府,二是民間資金。惟政府資源有限,因此,仰賴民間資金的導入,仍相當關鍵。
在政府角色方面,借鏡其他國家經驗,我們可將其他國家政府扶植文創產業的模式歸納為:(一) 市場導向型:此以美國為代表;(二) 政府陪同出資型:以英國為代表;(三) 政府指導型:政府主導並訂定重點扶持的項目,並投入大量資源輔助,此模式以南韓及日本為代表。
就上述三種類型中,台灣政府應採用何種模式?值得深入思考。
四、 金融產業貸放文創產業現況
如同其他產業一樣,個別產業的發展除政府政策及資源投入外,金融業扮演的角色亦相當關鍵。尤其近年政府財政困難,資源有限,因此,金融機構的支持,成為文創產業可否蓬勃發展的重要關鍵。
目前台灣金融機構的總存款約30兆元,但總放款僅23兆,換言之,還有好幾兆的資金可以運用,而此尚未包含壽險業的資金。惟在資金充沛及政府大力支持的情況下,整體金融機構對文創產業的放款僅1729億元,其中大部份還是貸放給固網業者,換言之,扣除固網業者,其他文創業者拿到的資金相當少。
五、 資金不進文創的原因
1. 文創授信人才稀少且難培養:文創產業相對其他產業的風險不確定性高,但銀行在做授信時,首要考量的即是其風險報酬率,然在銀行及文創體系中,能夠判定文創商品能否成功的人才相當稀少。此外,該人才相對其他製造業或高科技產業的授信人才,更難培養。
2. 文創商品多屬無形資產,資產難以鑑價:若銀行對貸放對象的風險難以掌握時,一般會要求其提供抵押品,如廠房、土地等。惟文創產業的資產多屬無形資產,鑑價相當困難,亦難做為銀行降低授信風險的第二層保障。
3. 發生倒帳時,缺乏交易機制讓銀行回收資金:文創商品多屬無形資產(甚至在多數時候,「人」才是其最重要的資產),因此,用於授信保障的文創商品,缺乏交易市場,故當授信對象發生倒帳時,銀行很難透過「交易機制」處理這些資產,以回收資金,而此亦降低了銀行的借貸意願。
4. 文創信保機制仍不完善:一般而言,借助信用保證機制,亦能有效降低銀行的授信風險。惟台灣雖設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但未若南韓還有提供鑑價機制及保證完工機制,因此,即便有保障,但發生失敗時,銀行仍須承擔部分風險。
5. 現行授信機制缺乏「誘發性融資」:所謂「誘發性融資」為提供銀行得以在授信對象成功時,分享其部分報酬之機制。惟在現行銀行體制中,銀行僅能得到固定利率之報酬,而無此「誘發性融資」之機制,因此,在銀行承擔風險與報酬不對等情況下,一般銀行不會參與。
6. 其他籌募資金管道之資源有限:雖然在金融體系內,除銀行外,還有其他資金籌募的管道,如創投、創櫃版、或上市,甚至是類似kickstarter 之初始資金的募籌,惟其資金用途模式,與銀行相較仍有不同。尤其台灣目前金融體系仍以銀行為要籌募資金管道,因此,如何將銀行資金導入文創體系,仍是重要關鍵。但可喜的是,目前已有類似kickstarter之機制,已在台灣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