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加班,是為了一個小小的350萬都計變更案,
呼!重新檢討之後,
我能夠確定我們可以更有信心地去應對明天的評選。
希望一切順利!年終獎金就靠它了吧~
結果,我們這些專業者,竟到了被嫌棄的地步,
若標案被幾個不尊重專業的人把持著,我們也不必尊重他,
就不要做了吧!
還記得我大學時代的系主任,
他上課的風格就像是放牛吃草,
有幾個學生必研究的專題,
分給學生之後,每星期上台來報告一次。
Ending...
如果,對於標案就是這種態度,
嫌棄學生沒有經驗、沒有財力,
就覺得學生所做的報告不必認真對待,
那何必找你這種教授?何必找你這種委員?
只是找人來污辱自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