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非都市計畫技師說】2014臺北市都市再生策略規劃論壇 Taipei Urban Regeneration Strategic Forum 2014(上)

2014/02/26
參加了上半場的論壇,幸運的聽到了INTA(國際都市發展協會)秘書長Michel以及林欽榮教授的簡短簡報,讓我們對於國際都市的發展動向,以及如何檢視臺北市邁向未來智慧城市、多元混居城市的發展方向。

在Michel的演講當中,有兩大主軸,
一是都市再生的基本框架,二是邁向都市再生的方法途徑與策略工具

一、都市再生的基本框架
Michel用許多的國外案例,重新檢視了各個國家的再生方式,有些是透過大都會的發展整合(London, UK)、有些是透過市中心的交通改善(Berlin, Germany)、有些則是以新市鎮大規模的改造(Amsterdom Zuidas, The Netherlands)、一些則是透過週邊的發展來鞏固市中心的功能(Orestad, Denmark)。

以倫敦為例,其重新檢視泰唔士河在都市之中的功能,打開堤防、打通倫敦與區域間的交通,興建五座機場與兩條高鐵線,提升倫敦的交通移動性,使交通更為便捷。同時,車站週邊的再生引動全區域的再生,打造TOD的發展模式,提升城市生活的便利性。

二、邁向都市再生的方法途徑與策略工具
在演講中提出以下幾種策略工具:
(一)Malmo BO01
  1. 創新發展策略,以無紙會議打開大家討論的範疇
  2. 培訓市政府官員面對複雜的跨部門合作
  3. 避免傳統的由下而上的方法,減少缺乏規劃原則或週邊連結的單點式建設
  4. 透過工作坊汗論壇的方式與所有利益關係人一同定義發展的原則與方向
  5. 與所有利益相關者在土地收購前便進行充分溝通
(二)公-公-私的合作機制
  1. 成立公部門開發公私,整合土地發展、都市發展、監督委員會、發展願景的擬定
    1. 政府出面,掌握公有土地的開發和開發商議約
    2. 擴大城市整體性政策制定及戰略決策(總體綱要計劃、發展計劃、建築許可、特殊項目發展、都市設計)
    3. 整合公共利益和私部門能量
    4. 橫向整合市場和非市場程序
    5. 轉移所有的公有土地至公部門開發公司,作為公家支持的資產與融資工具,已資助基礎設施的建設
  2. 透過售前合作模式給予私部門開發商一定期間內的特許權
    1. 給予投資者固定價格的特許權
    2. 在特許時間(18個月)讓建商完成提案與公共空間的溝通
    3. 和約簽訂後四周支付預先協定的價格
    4. 特許時間完成合約簽訂後,開始施工建造
  3. 透過售前合作模式控制設計品質,形成實質上的認同
  4. 促成跨域民眾和機構不同的激盪
(三)創造可居性高的鄰里空間
ex:多層次的發展、閒置空間再利用、發展第三類產業相關活動(研發、物流、居住、文化等功能)
(四)質量提升創造地方認同
明確的規劃目標、重新發現水作為美化市容並提供舒適服務的設施、同一地域不同風貌意象

寫到這邊,會發現都市再生已經從原本的硬體建設轉為社會整合、政治手段、多元意見融合、公共財政等等的結合,無怪乎,我從念都市計劃以來,都沒辦法很清楚的界定我大學四年到底學到什麼,到底什麼叫做都市計劃...大概,所有能發生在土地之上(都市、鄉村、農村到原始地景)的事情,都算是都市計劃的一部分吧!

我們其實很難以保證什麼樣的策略工具、什麼樣的再生方法可以促使都市經濟不斷地往前、或是不斷的增長,在我的心中認為,持續增長不一定是一件好事,而是這件經濟增長的衣服不斷的擴張,都市像是吃了類固醇一般的膨脹,當GDP不再增長,轉為心裡、健康等所謂質量的成長時,像是都市在恢復、調養的過程中,如何優雅的瘦下來?如何穠纖合度?是我認為很關鍵的因素。也因此,我不是很在乎公部門開發公司是否成立,因為他成立之後,或許會變成權力的怪獸,或許會變成老大心態的恐龍,受議會監督而無法施展,對公部門開發公司來說,我不覺得會是一件好事。

反而,是台灣的一些建商,他們的老闆,心地善良一些、為人正直一些,他們自然而然就能真正在做“建設”的事情,能讓所謂的都市逐漸形成,而不是為了一點小私小利,一直在做“投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