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人生的下半場

用我們的平均年齡78歲來算,78/2=39
當我們人活到三十九歲的時候,大概就是我們人生下半場的開始了!
在上半場,我讀書讀到25歲,上半場去掉一大半,
25歲之後開始為自己的存活打拼著,上半場只剩下14年,
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我們活著難道是為了25歲以前的讀書生活,
25歲以後工作、成家、退休然後死亡?

應該來好好想一下,忙碌的上半場結束後,下半場要做些什麼?
我覺得,上半場與下半場大概不是重點,但如何延續上半場的熱情?

或許他寫的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可以參考看看別人是怎麼思考這件事情的
下半輩子的事|李偉文部落格

對我來說,活在當下,比起是不是有完成25歲以後的事情重要多了,
從小到大,我們家總會在固定的時間一起做一件事情,
現在媽媽去天祥住了,只剩下弟弟和妹妹一起了!
我覺得這很重要,把時間湊在一起,我們可以互相交流彼此的想法,
而且知道彼此對未來、對自己的看法是什麼,
相互腦力激盪之後,往更好的方向發展,也更清楚下半場要做的事情是哪些。
這是我的方法,大概,沒什麼特別,但我覺得用起來還不錯。
總之...

In the end, it's not the years in your life that count.It's the life in your years.——Abraham Lincoln
【亞伯拉罕· 林肯:到頭來,你活了多少歲不算什麼。重要的是你是如何度過這些歲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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