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貼一篇新聞,再來談談我對簡易都更的看法。
文章轉貼自:自由電子報,簡易都更 學者:都市景觀恐失整體性
新北市政府推動簡易都更,去年至今已有兩案動工,雖然多數建商表示支持,也有學者擔憂引發負面效應,小規模開發恐讓都市景觀風貌失去整體性。
德霖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副教授林根旺認為,簡易都更是為改善一般都更程序冗長問題,若考量公益性與必要性,出發點是好的,不過,一旦基地規模變小,開放空間有限,地表透水率相對減少,勢必增加建築成本,此外,每棟大樓須闢建車道,未來出入道路系統變複雜,恐對既有交通網絡產生負面影響。
林根旺批評,簡易都更掛都更之名,但走的不是都市更新程序,淪為一般建案,對公益沒有任何貢獻的開發案,還能得到十五%以上的容積獎勵,基地東一塊、西一塊,缺乏都市計畫整體考量,將來恐無法與鄰近區域串連。
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質疑,簡易都更離都市更新概念越來越遠,頂多稱得上是「建築改造」,都更是為了創造地區的公共價值,但基地規模僅五百平方公尺的開發案,對城市發展毫無貢獻,不須經過溝通程序,平白無故得到十五%至二十%容積獎勵,擺明「合法圖利」建商,他也擔心此例一開,將對老街或歷史街區風貌產生衝擊。
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表示,不論老屋改建、重建、整建維護、簡易都更或一般都更,都是為了創造良好生活環境,簡易都更提供土地所有權人多一條選擇途徑,不管採取模式為何,最終仍必須回到都市計畫法規框架下,符合建築相關規範,絕不會漫無目的地失控發展。
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常務監事黃潘宗說,過去許多都更案談十幾年,最後仍面臨失敗,造成建商與住戶對都更失去信心,簡易都更解決曠日廢時問題,打造小規模的都市紋理發展,呈現另一種與眾不同的城市風貌。
我的看法和林根旺比較接近,我同樣認為簡易都更掛都更之名,但不過就是一般的建案罷了,如果沒有搞定一定面積,為什麼要給他容積獎勵?他所能釋放的開放空間也就一點點,而且那是本來就應該留出來的空間,是基本要求,為什麼還要用容積獎勵獎勵它?另外,是該都更案對於都市的貢獻,真的有高到值得給他15~20%的容積獎勵嗎?
從ESD的測算裡面,建築形態對於地區環境減碳的貢獻,大概只能減少至原本的8~10%左右,若他增加一些低碳設備、再生能源設備,多多少少還可以減少自身的能源損耗大概10~15%左右,換句話說,房屋屋頂加裝太陽能板的減碳量還比叫他退縮幾公尺來得更為有效,所以,根本上,應該就原本的綠建築標章給予容積獎勵即可,而且現有的容積獎勵也就夠多了!銀級6%,黃金級8%,鑽石級10%,到底是要拿多少容積獎勵才願意滿足啊?
又,從我們的測算當中,基地規模大於1000以上,其退縮與棟距以及有效節能區(窗戶往內6公尺範圍)的控制,才能明顯地發揮功效,若都只是500平方公尺的小基地,一間挨著一間,根本沒有有效節能區呀!更不用說是舒服的棟距了!你去看新北市那些新建案,有多少間高樓大廈都擠在一起,棟距只有5公尺左右,都把風擋住了!都太壓迫了!請問,這是您們想要的都市景觀嗎?我想不是吧!
簡易都更解決曠日費時問題很好,但我覺得那本來就是政府應該做的,審查明確有效率,而不是一直消磨大家的時間,就給個肯定的百分比,然後快速的重建就啟動吧!沒有必要拖拖拉拉的,你是有在比賽誰累積的案件比較多是嗎?再不然,應該推銷整建維護的啊!讓十禾那位有理想的建築師來幫你吧!老房子都這麼有特色,香港人巴不得來台灣住這種四五層樓的公寓咧!好好的整建、整理,用高價租給他們啊~讓他們來體驗啊~讓他們後悔沒有獨立啊~
我承認我寫到後面有一點偏激了,但,這就是我啊!
文章轉貼自:自由電子報,簡易都更 學者:都市景觀恐失整體性
新北市政府推動簡易都更,去年至今已有兩案動工,雖然多數建商表示支持,也有學者擔憂引發負面效應,小規模開發恐讓都市景觀風貌失去整體性。
德霖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副教授林根旺認為,簡易都更是為改善一般都更程序冗長問題,若考量公益性與必要性,出發點是好的,不過,一旦基地規模變小,開放空間有限,地表透水率相對減少,勢必增加建築成本,此外,每棟大樓須闢建車道,未來出入道路系統變複雜,恐對既有交通網絡產生負面影響。
林根旺批評,簡易都更掛都更之名,但走的不是都市更新程序,淪為一般建案,對公益沒有任何貢獻的開發案,還能得到十五%以上的容積獎勵,基地東一塊、西一塊,缺乏都市計畫整體考量,將來恐無法與鄰近區域串連。
淡江大學建築系系主任黃瑞茂質疑,簡易都更離都市更新概念越來越遠,頂多稱得上是「建築改造」,都更是為了創造地區的公共價值,但基地規模僅五百平方公尺的開發案,對城市發展毫無貢獻,不須經過溝通程序,平白無故得到十五%至二十%容積獎勵,擺明「合法圖利」建商,他也擔心此例一開,將對老街或歷史街區風貌產生衝擊。
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表示,不論老屋改建、重建、整建維護、簡易都更或一般都更,都是為了創造良好生活環境,簡易都更提供土地所有權人多一條選擇途徑,不管採取模式為何,最終仍必須回到都市計畫法規框架下,符合建築相關規範,絕不會漫無目的地失控發展。
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常務監事黃潘宗說,過去許多都更案談十幾年,最後仍面臨失敗,造成建商與住戶對都更失去信心,簡易都更解決曠日廢時問題,打造小規模的都市紋理發展,呈現另一種與眾不同的城市風貌。
我的看法和林根旺比較接近,我同樣認為簡易都更掛都更之名,但不過就是一般的建案罷了,如果沒有搞定一定面積,為什麼要給他容積獎勵?他所能釋放的開放空間也就一點點,而且那是本來就應該留出來的空間,是基本要求,為什麼還要用容積獎勵獎勵它?另外,是該都更案對於都市的貢獻,真的有高到值得給他15~20%的容積獎勵嗎?
從ESD的測算裡面,建築形態對於地區環境減碳的貢獻,大概只能減少至原本的8~10%左右,若他增加一些低碳設備、再生能源設備,多多少少還可以減少自身的能源損耗大概10~15%左右,換句話說,房屋屋頂加裝太陽能板的減碳量還比叫他退縮幾公尺來得更為有效,所以,根本上,應該就原本的綠建築標章給予容積獎勵即可,而且現有的容積獎勵也就夠多了!銀級6%,黃金級8%,鑽石級10%,到底是要拿多少容積獎勵才願意滿足啊?
又,從我們的測算當中,基地規模大於1000以上,其退縮與棟距以及有效節能區(窗戶往內6公尺範圍)的控制,才能明顯地發揮功效,若都只是500平方公尺的小基地,一間挨著一間,根本沒有有效節能區呀!更不用說是舒服的棟距了!你去看新北市那些新建案,有多少間高樓大廈都擠在一起,棟距只有5公尺左右,都把風擋住了!都太壓迫了!請問,這是您們想要的都市景觀嗎?我想不是吧!
簡易都更解決曠日費時問題很好,但我覺得那本來就是政府應該做的,審查明確有效率,而不是一直消磨大家的時間,就給個肯定的百分比,然後快速的重建就啟動吧!沒有必要拖拖拉拉的,你是有在比賽誰累積的案件比較多是嗎?再不然,應該推銷整建維護的啊!讓十禾那位有理想的建築師來幫你吧!老房子都這麼有特色,香港人巴不得來台灣住這種四五層樓的公寓咧!好好的整建、整理,用高價租給他們啊~讓他們來體驗啊~讓他們後悔沒有獨立啊~
我承認我寫到後面有一點偏激了,但,這就是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