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腦洞】4/12 捷工處滿三個月心得...府簽與現行犯

這個月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現行犯。
倒不是誰真的做了什麼犯罪的事情被當場抓到,只不過是有一天...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長官想請F君做一個說帖,
說明一件事情是怎麼樣走到現在這個地步,
然後我們打算是怎麼繼續做下去。
而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有一、二、三個步驟,
現在我們第一個步驟應該會失守,
所以我們要先準備好第二、三個步驟。
結果,F君還沒有等長官說完,就插話說道...

F君:長官,不行啊,第一步驟我們還沒有失守,我們不可以放棄~~~(死守四行倉庫嗎?)
長官:你先聽我講完,我沒有要放棄第一步驟。
F君:要我準備第二、第三步驟也不是不行,但你第一步驟不可以就這麼跳過了。
長官(大聲說):你聽我講完再來發表意見可不可以!
F君:好好好...可是你不可以放棄第一步驟唷!
長官(大聲說):我又沒有放棄第一步驟,我又不是現行犯,我有說要放棄第一步驟了嗎?為什麼要把我當現行犯?為什麼不聽我說完(殺紅了眼!)
F君:好,我聽你說完...(諾諾冒)

這時候...因為長官的聲音實在是太大聲了...全世界都知道長官是現行犯惹~~

事發第二天...就連不在現場的人,都來和長官打招呼說...

ㄊㄧㄚ恭哩洗現行犯...

哈哈哈哈,我可以想像長官臉上有三條線,
而且很難解釋他不是現行犯,但又更難解釋他怎麼會說自己是現行犯,
然後,本辦公室的人應該都認為F君是個世紀大壞蛋了,
不然怎麼會把長官逼到說自己是現行犯~~~(歪腰....)

啊,這真是個歡樂的地方,讓我每個月都充滿著好笑的心得文!!!

第三個月,仍然對府簽充滿興趣...
這次的府簽仍然不是由我簽出的,只不過,這個府簽來的太臨時了,
是在星期五的下班時間@@

於是,這個府簽的承辦人只好星期五加班來寫府簽,
做不完只好星期六也去做,本來想說,星期六做得差不多了,
就可以去台中休養,星期一再交卷,
殊不知...
星期六早晨,長官就LINE了說會進辦公室,
星期天早晨,長官又LINE了,問到府簽寫好了嗎?怕承辦人熬夜現在還在睡...
LINE又來了,長官昨晚一直夢見府簽的惡夢...

哎呀,我的天啊,這樣不就公告天下承辦人到現在還沒有起床嗎...
LINE這玩意還真是可怕。


所以...到底什麼是府簽?

府簽在我看來,就像是個告狀的便條紙,
告誰的狀呢?不一定。
一個市政府裡面可能有很多各式各樣的局處,局處之間立場不同,
我感覺就像是一個大家庭裡面有很多個不一樣發展特性的小孩,
每個小孩都有各自的堅持與專長,所以,有時候專長與專長之間是會衝突的,
例如說...一個很會當督委會聯絡人,一個很會變更都市計畫,
這時候,督委會聯絡人就會吵吵鬧鬧說...變更都市計畫會讓委員不開心!所以你不能變。
變更都市計畫人就會吵吵鬧鬧說...這是我們的重要建設,不可以因為委員不開心就不做。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寫府簽,
寫給市長說...我們因為XXXX需要,所以現在我們兩個吵吵鬧鬧,你來做個決定,看是誰要配合誰做,才能停止這樣的紛爭。

有沒有感覺很像是小時候寫給訓導主任的便條紙!!!!

某某同學和某某同學吵架了,請訓導主任出來主持公道,把他們兩個都扁一頓,然後記我一個嘉獎。

歐,這真是個幼稚的地方,難怪事情一直都做不完啊~~
因為孩子都長不大呀~~~